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学校首页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教学管理 | 科学研究 | 交流合作 | 党群建设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下载中心 

违反财纪纪律、有关法规的处理

2011-04-25  点击:[ ]

违反财纪纪律、有关法规的处理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划》、《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281号);省人大常委会60号、77号公告;省政府26、73号令;云政办法[1995]123号文、云财监字[1995]6号文、云财办字[1997]36号文、云财综[1999]21号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3号)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施行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法纪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财经纪律自查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以下各项处理:

1.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2.对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标准以及对已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费的,责令单位将违法所得限期退还原交费单位或个人,无法或不宜退还的,予以收缴;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违反《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和违反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责令单位改正,并处以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4.对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的,责令单位限期撤销帐户,并将预算外资金存款全额上缴财政,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5.对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的,私设"小金库"资金己支用数中,凡属被少数人私分、贪污的款项必须如数追回,凡属被用于职工奖励、补贴、津贴或发放实物的部分,确属难以收回的,按规定如数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小金库"资金余额如数列入厅财务收入帐内,全额上交财政,并处以"小金库"资金数额l-2倍的罚款;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处以不超过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的罚款。

6. 对公款私存、私借的,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定性,3000元以内,挪用时间不满3个月且通过自查已归还本息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超过3个月归还本息的,给予记大过处分;3000元一5000元,挪用时间不满3个月且通过自查已归还本息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挪用时间超过3个月归还本息的,给予降级处分;5000元以上,挪用时间不满3个月且通过自查已归还本息的,给予降级处分,挪用时间超过3个月归还本息的,给予撤职处分。5000元以上,超过6个月不还的以及50000元以上,挪用时间不论是否超过3个月,以贪污罪移交司法机关。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以及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2000元为数额起点,按贪污罪有关规定处理。

7.对违反规定,将预算外资金用于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挥霍浪费或有超标准支出行为的,限期退回违纪款项,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降级或撤职处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8.对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违反预算外资金统筹规定以及税法有关规定的,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9.截留、挪用、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记大过处分:逾期仍不改正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10.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令限期按规定办理手续,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违反规定购买控购商品的,一律没收,变价款上交财政,并处以相当于违法违规款额50%以下的罚款。所购商品款额不足10000元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以下行政处分;并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款额在10000元以上,或不足10000元,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并处以相当于本人二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12.对违反《执行财经纪律自查表》规定的内容的,除按上述l-11条给予惩处外,是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岗位,并建议财政部门收回会计证。

关闭

bet28365  版权所有  2016